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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縣「擬定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原學校用地(文小二)、機關用地(機二)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(公兒七)、人行步道用地及周邊道路用地整體開發地區)案細部計畫」書、圖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
刊登日期:2020/8/21
發文日期:2020/8/20
發文字號:府城都一字第1090079030B號
主旨:公告本縣「擬定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原學校用地(文小二)、機關用地(機二)、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(公兒七)、人行步道用地及周邊道路用地整體開發地區)案細部計畫」書、圖及發布實施日期,特此周知。
依據:都市計畫法二十一、二十三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都市計畫法二十一、二十三條。一、本案自109年8月25日起發布實施(發布實施日即為生效日期)。二、本案計畫書、圖公告於本府城鄉發展處及本縣斗南鎮公所、虎尾鎮公所。